深圳一幼儿园老师用针扎4岁儿童? 家属:派出所受理未立案

文 / 山城律师团
2021-04-10 18:16
正观记者 李冰洁律师:如属实或将追究老师刑事责任4月8日,极目新闻报道了深圳一幼儿园老师用针扎4岁儿童事件。4月9日凌晨,当事人张先生在社交媒体中自述道,自己4岁的孩子就读于深圳市南山区侨城豪苑幼儿园中班,4月3日,家长给孩子洗澡时发现孩子身上臀部、颈部、足部等多处有针孔,伤口还出现感染。在家长的追问下,孩子说是幼儿园班主任夏老师、生活老师余老师以及教学助理朱老师三名老师扎的。目前,此事已被所属辖区派出所、南山区教育局受理。幼儿园3位老师扎针4岁儿童 派出所受理未立案4月9日上午,张先生告诉正观新闻记者,他们已经于4月4日在辖区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中,孩子述说被针扎一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月,最近一次发生在4月1日。只要不吃饭、不睡觉、不听话,老师就会给孩子打个手势,然后带到厕所、教室外面等监控照不到的盲区,掀开衣服、脱掉鞋子,在不容易发现的身体部位用针扎、刺孩子。孩子说,老师不准他告诉爸爸妈妈,要说就会生病。4月7日,深圳市儿童医院的临床诊断初步确认孩子身上的多处伤口为针扎伤。张先生表示,4月8日他将求助信发给市长市委书记后,辖区派出所才通知其进行笔录,“昨天我一整天都在派出所,他们让我签东西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我因为孩子的事情已经两天两夜没有睡觉了,直到晚上10点多我晕倒他们才让我回家。但至今派出所都没有立案。”目前,张先生的孩子休学在家,据张先生自述,孩子对老师产生了阴影,并产生了严重的烦躁、胆怯、无助、暴力抗拒情绪,全家人都焦虑不堪,孩子的奶奶整日以泪洗面。学校教育局已受理 律师:如属实或将追究老师刑事责任4月9日上午,正观新闻记者拨通了南山区教育局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该局已受理此事。4月8日晚,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小学发布情况说明,称“市、区教育局及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已第一时间开展调查,相关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和调查之中。我校作为幼儿园的管理方,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如出现不良问题将依法依规配合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经调查,幼儿园老师经常性殴打、体罚或针扎幼儿等,情节恶劣的,根据《刑法》第260条之一规定,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如果针扎幼儿仅是这一次,则不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如果经常性针扎幼儿,经法医鉴定,而幼儿的此次伤情构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幼儿园老师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同时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应以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赵良善说,如经证实,幼儿园老师确实用针扎了幼儿,如前所述,如构成犯罪,需追究其刑事责任。即便不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故意伤害罪,也会违反《民法典》的规定,构成民事侵权,需向幼儿及其家长承担侵权责任,比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医疗费、交通费、陪护费、精神损失等)。同时,幼儿园老师违反园方的制度,面临园方的处分。编辑:黄志航统筹:石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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