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法同教育,孩子终于见到了妈妈

文 / 程程说育儿事
2022-03-09 00:26

“阿姨,叔叔,谢谢你们,我真的好想妈妈,谢谢你们让我见到了妈妈。”

“检察官、法官,要不是你们我真的不知道啥时候才能见到孩子,真不知道该怎么谢谢你们。”

这是检察官和法官联合开展家庭教育后,一对母子表示感谢的话语。

2021年8月,涉未案件统一集中办理后,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便及时与杨陵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对接座谈,达成对涉未案件的信息、资源共享,及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监护权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实现检察机关对涉未民事案件监督的全覆盖。

2022年2月初,少年法庭将上月涉未案件信息向杨陵区检察院未检干警提供后,办案检察官查阅发现,张某诉王某侵害探视权一案中,张某与王某2018年协议离婚,儿子张小某由张某抚养,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但离婚后,王某虽按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抚养费,但张某却以种种借口拒绝让王某见张小某。王某于2022年初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

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未能按离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协助王某行使对双方婚生子的探视权,影响了母亲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与少年法庭沟通,建议联合对张某进行家庭教育,法院同意后,杨陵检察院对张某监护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张某发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令。

3月7日,检察官、法官、杨陵区妇联的家庭教育专家共同对张某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要求张某关注未成年人张小某的心理、生理、智力发展状况,与王某协商在不影响张小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确定时间和方式,履行让王某探望张小某的协助义务,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张某接受教育后表示将协助王某行使探视权,今后将用正确的理念和方法陪伴、教育孩子,做称职的监护人。

此次发出的家庭教育指导令,是检察院和法院共同积极探索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动的重要举措,今后检法将继续积极合作,共同为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的家庭环境保驾护航。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