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痛!胎儿产检显示双手握拳,出生却没有右臂!医院承认过失……

文 / 红星新闻
2019-04-30 20:59

孕检彩超胎儿双手握拳

孩子生下来却没有右臂

右臂缺失,左脚脚趾粘连

左手中指食指粘连

……

↑米米右臂缺失,左手中指食指粘连

4月24日,四川德阳肿瘤医院产科病房内,出生24天的米米正躺在小床上熟睡,她的一旁,孩子父亲廖小东(化名)心事重重,正为孩子的未来发愁。

德阳肿瘤医院表示,对孩子超声检查漏诊过失感到非常抱歉,院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喜悦变成忧愁

新生儿一出生便成四级伤残

4月1日8点左右,妻子罗蕊(化名)被推进手术室进行剖宫产手术,廖小东和家人在外等候。

等待了一个多小时后,廖小东有些着急了,他发现,二胎的妻子这次花的时间明显比第一胎的时间要久很多。

随后,从手术室中传来的消息证实了廖小东的担忧。医生从手术室中走了出来,将廖小东等亲属请进了手术室,德阳肿瘤医院的医生将新生儿没有右手臂、左手中指、食指粘连、左脚脚趾粘连的情况告知了廖小东和其他亲属。

↑米米的左脚脚趾粘连

“医生说,让我们不要着急,产妇还躺在床上,医院会积极处理。”

“我知道出事了,心都碎了。”新生命到来的喜悦瞬间变成忧愁,听到这个消息,廖小东眼泪止不住流了出来,他回忆,当时还有护士还问,“你们没有去做产前检查吗?”

↑米米的左脚脚趾粘连

当晚,廖小东一宿未眠。2日凌晨他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对不起,老天真的在给我过愚人节!希望我睡醒都不一样了,大家都健健康康的………”

从孩子出生开始,廖小东一家都在追问,到底怎么了,在照顾孩子的同时,廖小东走上了维权之路。

通过网络查询,廖小东知道了自己女儿缺失手臂的情况还有一个更为专业的名称,“右臂缺如”。医院请律师和事发鉴定评估人员进行了初步评估,“评估的4-5级伤残,按照4级算。

最先进四维彩超

没能检出胎儿多处缺陷

廖小东和罗蕊都是德阳本地人,两人2014年结婚,并在2015年生下了一个健康的男婴。

2018年9月,再次怀孕的罗蕊准备到医院建档产检,夫妻俩合计了一下之后,决定到离家近的德阳肿瘤医院建档做孕检。

廖小东介绍,整个怀孕期间他们都严格按照德阳肿瘤医院的医生要求,做了全部包括四维彩超、唐氏筛查在内的各项检查,整个过程中都没有任何一位医生提醒他们有异常情况需要再次检查、复诊。

罗蕊的“四川省孕产妇保健手册”上,除了2018年9月20日作出的一份因罗蕊存在“瘢痕子宫”而下发的孕产妇高危告知书外,没有其他的警示性提示。

2018年12月17日,罗蕊在德阳肿瘤医院妇产科门诊超声一室做了“四维彩超常规”检查,超声检查报告单的“超声所见”部分,对胎儿的四肢情况具体表述为:“双侧上臂及其内的肱骨可见,双侧前壁(臂)及其内的尺、桡骨可见,双手呈握拳状”,超声提示则显示罗蕊腹中的胎儿已经24周了,检查时为存活状态。

↑ 德阳肿瘤医院的四维彩超报告单

廖小东介绍,在罗蕊怀孕的整个期间,肿瘤医院没有提出孩子有问题需要复查,公开资料显示,四维彩色超声诊断仪是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彩色超声设备。

然而,“世界上最先进”的四维彩超,却没有能发现米米身体的诸多缺陷。

他介绍,米米的身体缺陷是先天造成的,和医院没有关系,但四维彩超与胎儿的产下后的情况不相符,没有给他们机会终止妊娠,这明显是医院的失误,院方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医院承认漏诊

愿承担30%的责任

4月23日,德阳肿瘤医院出具的一份关于孩子家属诉求的回复中,医院承认漏诊过失。

“罗蕊在我院孕检、生产所生女婴存在右手臂缺失等残疾,我们为罗蕊孕期超声检查的漏诊过失感到非常抱歉。”该份回复显示,德阳肿瘤医院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漏检过失一事,德阳肿瘤医院执行总裁、院长漆志友表示,超声检査属于影像学范畴,声学原理决定了超声图像存在伪差与假象,同时,胎儿所处的环境、胎位以及胎儿活动情况均会影响超声检出率。

院方组织专家初步判定:在罗蕊超声检査过程中,由于胎儿体位改变,导致出现不同侧面检査看到的是同一侧上肢的漏诊情况。漆志友认为,医学是一门不断完善的科学,谁都不敢保证检测结果的100%的准确性,同样的案例在全国也有发生,包括一些三甲医院。

“可能医生也存在经验不足。”据介绍,德阳肿瘤医院当天为罗蕊做四维彩超的医生是医院骨干,工作也是认真负责的。漆志友称,4月1日,罗蕊产下女儿之后,当事医生感觉压力很大,也十分自责,“几次试图自杀”。

但漆志友认为,医院存在漏诊过失,但婴儿身体缺陷不是医生失误造成的。据介绍,针对患者家人提出的包括医疗费、伤残费、残疾器具费、精神损失费等300万的赔偿诉求。医院在给廖小东的这份回复中显示,医院根据常规标准测算,费用为68万余元,医院愿意承担30%的责任,院方愿意给予21万元一次性赔付。

但是这一标准,廖小东认为赔偿较低,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漆志友介绍,医院不回避责任,也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没有达成一致,患者可以上诉到人民法院,医院愿意借资给患者用于鉴定和维权,并服从法院判决。

当地卫健委

已经介入调查此事

事发后,德阳市和旌阳区两级卫健委介入调查此事,他们先后组织医患双方进行了6次调解,双方在协商过程中争论焦点比较大,在赔偿金额上存在分歧,至今未达成一致。

在此过程中,他们告知医患双方权利以及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建议双方走合法合规途径。

接受记者采访时,廖小东也一再强调,请记者不要写当事医生姓名,医生只是行使职务行为,他们维权的主体是医院。

据《母婴保健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

四川某三甲医院超声医学专业人表示,产前超声检查主要作用就是排畸检查,德阳肿瘤医院在给罗蕊所做的四维彩超上明确表述了胎儿手臂发育良好,这是无法回避的错误,医院在此事上肯定存在过错,但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专业的机构进行医疗鉴定然后明确。

四川范泽律师事务所律师谭燕认为该案例中,德阳肿瘤医院关于四维彩超的检查结果属于误诊,对于患者的损失,医院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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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王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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