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高阿莉:我将持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言献策

文 / 中国人大客户端
2019-05-05 11:45
全国人大代表高阿莉:我将持续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言献策

高阿莉: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

“孩子的健康成长就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们国家的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能受到完整、良好的教育。”连任两届的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商丘市第一实验小学校长高阿莉说出了大家的心声。

作为一名基层教育工作者,高阿莉非常关注少年儿童成长,特别是低龄儿童的成长教育问题,也将履职的重点面向未成年人领域,连续多年针对未成年人教育问题建言献策。

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其中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在高阿莉看来,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起点和基石,对孩子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从我多年的从教经验看,我有一个深刻的感受,就是现在家庭监护问题越来越严重。”高阿莉分析称,具体体现在两种情况上,一种是父母直接不管教孩子外出打工,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一种是父母不知如何正确教育孩子,过分溺爱或是管教不当,只注重物质满足,不关注孩子的心理成长。青少年犯罪低龄化、中小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欠缺等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各类负面案例,均反映出家庭教育存在问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在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她说。

2013年,高阿莉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从那一年开始,她年年都坚持领衔提出“家庭教育立法”议案。“社会上发生的孩子因监护不到位失去生命,身心受到摧残或者心理不健康导致自杀等事件,对我的触动很大。我要坚持不懈地提建议,让各个层面都重视家庭教育。出台家庭教育法,在国家层面作顶层设计,给父母们提供一个行动纲领作指导,让其逐渐胜任父母的角色,把孩子培养得更加健康、向上。”她说。

首先,要确立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和原则,让它在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中发挥其应有的先导作用和支撑作用;其次,明确规定家庭教育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强化政府在促进家庭教育事业发展中的责任,确定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范围;最后,国家应对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给予更多的支持与投入,对于留守儿童、流动儿童、残疾儿童等的家庭教育问题,应有专门的条款给予特殊关照。

令她欣慰的是,该议案目前已经得到明确答复,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已经将家庭教育立法列入议事议程。

高阿莉有二十多年的学校管理经验,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上,她也有自己的见解。针对近年来媒体爆出的多起校园安全事件,在今年的全国人代会期间,高阿莉领衔提出制定“校园安全法”的议案。

她表示,校园安全虽然得到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但因缺乏法律的保障,使各方面管理的法律责任不明晰,并且现有安全教育缺乏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适应不了新时期的教育发展和学生成长的需求。所以,迫切需要一部具有强制性、权威性的校园安全法来保障与规范。

她建议,要明确相关主体的责任与义务,对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的责任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编制安全教材,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校园责任事故的处理办法,科学界定学校责任、家长责任及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范围;制定对教师适当惩戒的办法与规章,确保教育秩序健康发展。

“接下来,我将继续开展对校园安全立法方面的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立法的议案内容,并持续关注该项议案的回复情况,争取在十三届任期内推动该项议案被列入全国人大议事议程,以立法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园的人身安全。”高阿莉如是说。

来源:中国人大手机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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