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孕妇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继续妊娠?妊娠合并高血压是什么病?

文 / 微知育儿知识
2021-01-30 00:12

孕妇在妊娠20周以前或孕前血压升高大于或等于18.6/12kpa(140/90mmhg)称为妊娠合并高血压。在下列几种情况下,高血压孕妇可以继续妊娠。

1.血压低于21.2/13.3kpa(160/100mmh),胎儿很少因胎盘灌流不足而胎死宫内或流产。

2.没有并发妊高征,即尿中无蛋白。因大量蛋白质丢失可造成低蛋白血症,出现腹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甚至胎死宫内。

3.无眼底病变——渗出、出血,甚至视网膜剥离。

4.胎儿胎盘功能监测正常。

5.通过妊娠图、B超测量双顶径及股骨长度,了解宫内胎儿发育正常者。

6.胎动计数每小时大于3次,12小时大于20次。

7.血、尿雌三醇测定值正常(52.05~107.57微摩尔/24小时)。

8.血清生乳素浓度持续高于2微摩尔/升,该激素是胎盘滋养细胞产生的多肽类激素,具有促进孕妇乳腺发育及胎儿生长的功能。

9.B超测量羊水平段、胎盘分级,反映胎盘功能正常。

10.胎心电子监护正常,从胎心率、基线率、非应力试验、应力试验来辨别正常。

11.无其他并发症,如子痫、胎盘早剥、肝肾功能损害,hellp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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