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F妊娠期间需要做哪些产前检查?

文 / 山寺桃花开
2019-08-18 08:05
经历了IVF诸多环节的治疗后,千辛万苦的准妈妈们终于迎来了胚胎着床的成功,这就意味着走到了试管中一个充满喜悦和艰辛并存的新阶段。在这个新阶段里,IVF能否妊娠发育正常,就是另一个摆在准妈妈们面前的新课题,只有宝宝顺利的诞生,才是IVF的最终成功。因此,IVF妊娠期间产前检查同样十分重要,也是必不可少的。

一、首次产前检查的时间一般是在妊娠12—14周(1)建立孕期保健手册,评估孕期高危因素。(2)孕妇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评估体重增长是否合理;胎心率是否正常。掌握月经情况,确定孕周,推算预产期。(3)早孕期非整倍体血清学筛查(PAPP-A 和游离-hCG) 。

二、 通常情况下,整个孕期产检至少10次左右,妊娠28周前每4周一次,妊娠28–36周每2周一次,妊娠36周后每周一次。泰国IVF双胎妊娠者,或者是有高危因素者,比如妊娠并发症、血糖异常、B超检测异常等,需酌情增加产检次数。

三、常规的产检项目
1、 血压、体重、宫高、腹围、多普勒胎心等基础身体检查。用于评估孕妇体重增长是否合理,胎儿体重增长是否合理。

2、抽血检查,一般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

3、心电图检查,主要是了解一下孕妇的心脏功能,排除心脏疾病,有问题的话建议去心内科及时治疗。

4、胎心监护(NST检查),妊娠36—41周每周1次,通过检查观察胎动时胎心率的变化,以了解胎儿的储备能力。

5、B超检查,一般来说,在正式进入孕期之后需要有3~4次的B超检查。
第1次:在初诊时妊娠12-14周,测量胎儿颈后透明层厚度,并核定孕周;

第2次:妊娠22—26周,行四维检查进行胎儿系统超声筛查,筛查胎儿有无严重畸形;这个检查非常重要,要求每个孕妇必须做,可以排除部分胎儿畸形;
第3次:妊娠30—32周,进一步进行结构筛查并判断胎儿生长发育情况、羊水量、胎位、胎盘位置等,宫颈评估(B超测量宫颈长度、宽度)。
第4次:妊娠37—41周,评估胎儿大小、羊水量、胎盘成熟度、胎位和脐动脉收缩期峰值和舒张末期流速之比(S/D比值)等。

6、骨盆检查,孕32周还需做骨盆测量和骨盆内诊的检查,检查骨盆是否异常,以及判定孕妇能否顺产。

7、唐氏综合症产前筛选检查
一般在妊娠14—20周内进行检查,唐筛可筛检出60~70%的唐氏症患儿。这种筛查只能帮助判断胎儿患有唐氏症的机会有多大,但不能明确胎儿是否患上唐氏症。如果唐筛风险为高危,需要行进一步羊水穿刺检查。

8、糖耐量实验(GDM筛查)
在妊娠24—28周产前检查中,会进行糖耐量实验(OGTT),筛查妊娠糖尿病患者。

9、优生四项检查
主要检查母亲体内是否有弓形虫病毒、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这四种病毒的感染现象,一般在孕16~20周检查。

经过妊娠期间一系列的产前检查,便于医生对孕妇的妊娠情况有个全面的了解和指导,准妈妈们在怀孕期间不应过于担忧,在现代的生育技术条件下,女性的分娩安全问题,有了极大的保障。安心孕育,规律生活,自然就会瓜熟蒂落,生育下自己期盼已久的健康宝宝。需要提醒的是,准妈妈们应注意产前检查的时间,要抛开这次检查正常了,下次就没必要检查了的侥幸心态,让自己得来不易的试管宝宝,在众多安全措施的庇护下安全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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