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前后的风险评估与安全用药 | 最新综述

文 / 步步将康知识
2021-11-07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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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SLE)好发于女性,尤其是育龄期女性。对于这部分患者,妊娠前后的管理,对患者疾病的控制及胎儿的健康都至关重要。

11月1日,美国学者Birru等于期刊Curr Opin Rheumatol.发布综述,以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和美国风湿病学会生殖健康指导(ACR RHG)发布的生殖健康管理指导为框架,制定了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生殖健康管理建议。具体包括患者妊娠前后风险评估、妊娠期用药安全等内容。

妊娠前后的风险评估

妊娠导致的生理变化很难与活动性SLE相区分,所以对妊娠期SLE患者进行临床和实验室评估存在挑战。为了更好地预测和管理SLE的疾病活动,ACR RHG强烈建议孕妇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系统评估,包括临床和实验室检查。

妊娠前或妊娠早期的实验室检查应包括抗Ro/SSA抗体、抗La/SSB抗体和抗磷脂抗体(aPLs)(也即狼疮抗凝物、抗心磷脂抗体和抗β-2糖蛋白抗体)。其他实验室检查也应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包括:全血细胞计数、尿液分析、尿蛋白、肌酐、抗双链DNA抗体、补体3和补体4水平。

一些医疗中心还建议检查孕妇肝脏功能和尿酸水平,因为这两项检查异常和血压升高可能是先兆子痫的早期指标。

新生儿狼疮的监测

存在抗Ro/SSA抗体或抗La/SSB抗体的孕妇中,如果是初孕或既往妊娠时未并发过胎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ACR RHG有条件地建议,从16周到18周开始进行胎儿超声心电图检查,直至26周,未规定检查间隔。对于既往发生过胎儿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的患者,ACR RHG有条件地建议,从16周到18周开始每周进行胎儿超声心电图检查,直至26周。

如果检测到一级或二级心脏传导阻滞,有条件地建议每日口服4 mg地塞米松,但这一治疗存在争议。首先,一级或二级心脏传导阻滞可自愈。其次,地塞米松治疗可能导致流产、孕妇高血压、羊水过少等问题。因此出于这些考虑,一些临床医生选择不治疗一级或二级心脏传导阻滞。

妊娠期用药安全

妊娠期安全用药是生殖管理的重中之重。研究显示,一些药物可以在妊娠期间安全使用,以控制疾病和改善妊娠结局。同时,一些可能具有致畸作用的药物必须在妊娠前停用(表1)。

表1 妊娠期安全用药分类

患有风湿性疾病的女性可能会认为疾病会导致生育能力低,但数据表明,她们的生育能力与健康人群相当。如果需要使用辅助生殖技术(ART),在病情控制良好的风湿性疾病患者中,通常认为是安全可行的。此外,对于需要避孕的患者,SLE控制良好且无抗磷脂抗体的患者可考虑使用含雌激素的避孕方法。

总之,妊娠前后,疾病活动监测、危险因素分层,以及安全合理处方有助于控制患者病情,并改善妊娠结局。注意,妊娠SLE患者应尽量避免使用甲氨蝶呤、来氟米特、环磷酰胺等药物,以免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

参考文献:Birru Talabi M, Himes KP, Clowse MEB. Optimizing reproductive health management in lupus and Sjogren's syndrome[J]. Curr Opin Rheumatol. 2021 Nov 1;33(6):57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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