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子宫为什么会长肌瘤?你最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了!
在妇科门诊,很多女性会拿着超声结果来咨询病情,其中子宫肌瘤尤为常见。
“医生,我这个肌瘤大不大,需要做手术吗?”
“医生,有子宫肌瘤影响备孕吗?”
“医生,肌瘤不处理会不会恶变啊?”
......
关于肌瘤,女性的问题远不止于此,你的关注点在哪里?今天,知妹就来答疑你最关心的几个问题。
子宫肌瘤是妇女生殖器最常见的良性肿瘤,多发生在30-50岁的女性身上。
左侧黄色部分为子宫肌瘤
右侧为正常子宫
▼
育龄期女性中,子宫肌瘤的患病率可达25%,也就是说,每4个女性中可能就有1个女性患有此病[1]。
但肌瘤的实际患病率却远高于此,有些人因为肌瘤较小,没有任何症状,可能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它的存在。
有一些道理。
研究表明,怀孕次数越多,子宫肌瘤的发生风险越低。有至少1次20周以上妊娠史的女性可减少肌瘤形成的几率。
从这方面看,生宝宝对子宫是有好处的。
但生过孩子的女性,得肌瘤的几率也不小,不能因为生育过就觉得自己进了保险箱,该检查的时候要定期体检。
子宫的上半部分是宫体,下半部分是宫颈。如果按照肌瘤生长部位分类时,可分为宫体肌瘤(90%)和宫颈肌瘤(10%)[2]。
从组织结构来看,子宫体由外而内又可分为浆膜层、肌层、内膜层。
如果把子宫看做一个哈密瓜,那就是外皮、果肉、瓜瓤三部分。
你可以想象下,外皮长出肌瘤就是浆膜下肌瘤,长在果肉处的肌瘤就是肌壁间肌瘤,瓜瓤里长出带蒂的肌瘤就是黏膜下肌瘤。
很多时候肌瘤是体检时被发现的。
不过有些不太老实的肌瘤,可能已经伤害了你的身体,最常见的症状有以下几条[2,3]:
(1)经量增多及经期延长:经量过大引起贫血,这是子宫肌瘤最常见的临床表现;
(2)腹部包块:随着肌瘤的增长,使子宫超过妊娠3个月大小时,可在腹部摸到;
(3)白带增多;
(4)压迫症状:肌瘤压迫膀胱可出现尿频,压迫输尿管可引起排尿困难,压迫肠道可引起便秘等;
(5)引起不孕或流产。
姐妹们出现以上症状时,就要警惕起来,及时就诊。
看年龄!
子宫肌瘤的生长和女性激素密不可分,尤其是雌孕激素,它们就像肌瘤的“营养剂”,只要它们还在分泌,就可能让子宫肌瘤长得更大[4]。
想要肌瘤消失,激素问题是关键!
对于育龄期的女性,雌孕激素是维持正常生理功能必不可少的存在。
如果此时有肌瘤的生长,我们不可能为了肌瘤而阻断激素,想要肌瘤自己消失不太现实。
对于围绝经期,或已经绝经的女性,由于卵巢功能的衰退,激素分泌跳崖式下降,肌瘤的生长速度也会放缓甚至停止。
较大的肌瘤的生长可能止步于此,部分很小的肌瘤也可能消失不见。
不一定。
大多数浆膜下肌瘤并不影响怀孕,黏膜下肌瘤影响最大。
至于肌壁间肌瘤是否影响怀孕,还得看它对宫腔和内膜的影响,比如是否引起宫腔变形。
除了肌瘤位置的因素,肌瘤的大小和数目也会影响怀孕的成功率。
即便是成功怀孕,黏膜下肌瘤及肌壁间肌瘤还可能增加流产、胎位异常、早产、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的风险,位置较低,体积较大的肌瘤还可能阻塞产道。
大多数情况,小肌瘤或没有明显症状时,可以观察,定期检查,不用治疗。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就要采取微创或手术治疗了。
(1)子宫肌瘤引起月经过多或异常出血甚至导致贫血;或压迫泌尿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出现相关症状,经药物治疗无效;
(2)子宫肌瘤合并不孕;
(3)子宫肌瘤患者准备妊娠时若肌瘤直径≥4cm 建议剔除;
(4)绝经后未行激素补充治疗,但肌瘤仍生长[3]。
对于无生育要求或合并多种子宫疾病的高龄女性,可以采取子宫全切或次全切,个头比较大且孤立的肌瘤,可做微创射频消融手术;
对于育龄期有生育要求的女性,多做肌瘤剔除术,术后充分恢复后方可怀孕。
浆膜下肌瘤建议术后避孕6个月,肌壁间肌瘤术后建议避孕1-2年,肌瘤剔除术中进入宫腔者建议术后避孕2年[5]。
后记
子宫肌瘤很常见,关于它的疑问也是五花八门,一篇文章没法解答所有的问题。
如果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可以关注腾讯医典她知,知妹会持续更新~
参考文献
[1]叶明珠,邓新粮,薛敏.围绝经期子宫肌瘤的处理[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6,32(02):126-131.
[2]谢幸,段涛,孔北华.妇产科学(第九版)[M].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
[3]郎景和.子宫肌瘤的诊治中国专家共识[J].中华妇产科杂志,2017,52(12):793-800.
[4] Islam MS,Protic O,Stortoni P,et al. Complex networks of multiple factors in the pathogenesis of uterine leiomyoma[J]. Fertil Steril,2013,100(1):178-193.
[5]张丹丹,卢美松.子宫肌瘤与生育及妊娠安全的相关问题[J].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9,35(08):864-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