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今年孩子要读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家长一定要看!请扩散!
海宁家长必读指南
重要通知!
今天这条微信很重要
家里有孩子今年要读
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必看
请仔细阅读!
看完记得收藏备用
也请扩散告诉所有家长!

4月1日-15日
也就是明天开始
今年孩子要读幼儿园的家长们
必须参加一次招生摸底登记!
要知道
只有参加了4月的网上摸底登记
才有资格参加5月的现场预报名
4月1日上午8:30开始
4月15日下午17:00结束
逾期不再办理!
哪些人需要参与摸底登记?
也就是下面这第1-4批的小伙伴: 第一批: 具有“两证”,且“两证”为同一招生服务区的新生;按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分幼儿园的新生(如在四街道范围内另有房产,并想按房产确认招生服务区的,按第5批次招收)。第二批:具有“两证”,但在不同招生服务区的新生(以房产证件地址确认招生服务区;不包括按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分幼儿园的新生)。
第三批:祖辈有效房产在四街道的新生(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并提供父母及新生的无房证明)。
第四批:仅具有四街道户籍的新生(提供父母及新生的无房证明)。
注:“两证” 是指新生户籍和父母(或新生本人)的有效房产在本市四街道范围内。“有效房产”是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合计须达51%及以上。父母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的,须父、母、新生均无其它房产。
注:
1.幼儿出生日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2.户籍、房产办理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前。
怎么操作?
根据网页提示,输入幼儿姓名、幼儿身份证等相关信息进入后,按要求填写“2019学年海宁市四街道幼儿园小班招生摸底登记申请表”(包含幼儿基本信息、幼儿户籍信息、房产信息等内容)。
2.根据招生摸底登记申请情况,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将确定各幼儿园“招生服务区”范围,于5月上旬通过“海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
3.户籍、房产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即2019年3月31日后),不参加本次网上登记申请;幼儿户籍不在四街道范围的(即户籍不在硖石街道、海洲街道、经济开发区(海昌街道)、马桥街道的),不属于本次申请对象。凡不符合本次申请条件的,登记申请后也均为无效。
4.政府拆迁安置房协议,视作“有效房产”;因安置房未交付不能迁入新生户籍的,如新生户籍在拆掉旧房内的,视作“招生批次”第1批。
划重点!!!本次摸底登记申请作为确定服务区和现场预报名的依据,没有进行登记申请的,即使属于第1-4批次,也只能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5月底),请家长务必事先认真阅读《关于海宁市四街道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2019]42号)。
教育局咨询电话:87223239,87229863。
摸底登记的重要性!
大潮君从海宁市教育局基教科了解到, “招生服务区”是这样界定的:在一定辖区内,以公办幼儿园和政府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生源和学位情况,确定相应的招生服务区域,招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注:“招生服务区”将每年根据小班新生的生源情况和幼儿园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再次划重点!!!本次摸底登记申请作为确定服务区和现场预报名的依据,没有进行登记申请的,只能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也就是排在第1-4批次后面,请家长务必事先认真阅读《关于海宁市四街道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教[2019]42号)。
其他注意事项!
1 招生办法(时间安排) 3月:《幼儿园招生摸底登记通告》发布,公布登记申请的具体事项。
5月上旬:
1.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于5月上旬,根据网上登记申请的人数及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招生服务区”范围,通过“海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等途径进行公布。
2.幼儿园于5月上旬,公布招生方案(幼儿园网站、园门口)。
5月下旬:
1.网上登记申请有效的新生家长,于5月中下旬在“招生服务区”内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预报名,具体日期及携带相关证件材料的要求见幼儿园招生方案。同一幼儿只能到一所幼儿园进行预报名,如有重复登记均作无效处理。
2.教育局与街道办事处于5月下旬,完成对幼儿园预报名名单及材料的核查(主要校对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及是否重复登记)。
3.幼儿园于5月下旬公布录取名单。
5月底:
还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5月底进行第二次招生报名,招收第一次未被录取及其他批次(即第5-8批)的新生。
第五批: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的新生。
第六批: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的新生。
第七批: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经商或务工的年限视幼儿园资源情况另定。
第八批: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经商或务工的年限视幼儿园资源情况另定。
注:4月15日前:国家、地方政府明确规定的优抚对象,于4月15日前向教育局基教科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和材料,教育局按政策文件要求予以安排。
1.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如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由幼儿园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持有有效房产的按房产证件办理时间,仅具有户籍的按户籍落户时间)。
2.未录取的新生,参加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第二次招生报名。
3.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参加第二次招生报名(即排在第一次未录取的所有新生后面再按批录取):未参加网上招生摸底登记申请的,网上登记申请截止后更换户籍或房产地址信息的,现场预报名时重复登记的,户籍或房产的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
对于小学和初中的报名这两天也有很多家长给大潮君留言 今年孩子要读 小学、初中的家长也要注意了! 2019年 报名时间已经确定第1-5批5月19日第6-8批7月6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也是2019年3月31日那么 去哪里报名? 学区怎么划分的? 今年学区怎么划? 1有哪些学校招生?
【小学】
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桃园小学、鹃湖学校、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马桥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小学
【初中】
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鹃湖学校、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
2招生对象初中新生:2019年小学毕业生;
小学新生: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3材料截止时间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计算时间等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
(点击可查看大图)
1.实验小学:水月亭西路以北、梅园路以西、联合路以北、文宗路以西、洛塘河以北、海宁大道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区域;海洲街道原联合村的户籍新生。
2.紫微小学:南苑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公园路以南、建设路以西、硖石路以南、赵家漾路和农丰路以西区域。
3.南苑小学:钱江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海洲西路以南、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新苑路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新庄村和新桥村的户籍新生,硖石街道原农丰村(农丰路以西)的户籍新生。
4.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海洲西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洛塘河以南、文宗路以东、联合路以南、梅园路以东、水月亭西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区域。
5.桃园小学:横塘河以北、赵家漾路以东、硖石路以北、建设路以东、公园路以北、西山路以东南、由拳路以南、长山河以西南区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新生。
6.鹃湖学校:铁路以北、海宁大道以东、由拳路以南、西山路以西北、文苑路以东区域;海昌街道原硖西村、金利村、迎丰村、火炬村的户籍新生。海宁大道以西、铁路以北区域、海涛路以东的本市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7.硖石小学:环城河以北、农丰路和赵家漾路以东,横塘河和长山河以南区域;硖石街道长田、西环、双合、荷叶、联和、军民、永丰、南漾、杨汇桥村和原高丰、群利、长园、农丰村(农丰路以东)的户籍新生。
8.文苑小学:环城河以北、海涛路以东、钱江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新苑路以南、农丰路以西区域(以原村、社区户籍划分学区的除外);海洲街道原东长村的户籍新生。
9.海洲小学:除原有学区外,增加:铁路以南、海宁大道以西、钱江路以北区域的商品房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10.狮岭学校:除原有学区外,增加:长山河以东和以北区域的2018年6月1日以后办理的不动产权证的业主适龄子女新生。
马桥中心小学、湖塘中心小学和双山实验学校的学区参照原学区执行。
↓初中学区划分↓
1.第一初中:海洲西路以北、海涛路以东、铁路以南、文苑北路以西、西山路以南、海昌路以西、南苑路以北、平阳堰港以西北区域(按原村、社区划分学区的除外);海洲街道张店、伊桥村和原联合村的户籍学生。
2.南苑中学:江南大道以北、黑木板桥港以东、钱江西路以北、文宗南路以东、平阳堰港以东南、南苑路以南、海昌路以东、塘南东路以南区域;海洲街道原南郊村,硖石街道荷叶、联和、双合、军民村和原高丰、长园、农丰村的户籍学生。
3.硖石中学:塘南东路以北、海昌路以东、西山路以东南、由拳路以南、长山河以西南、碧云南路以西区域;硖石街道永丰、南漾、杨汇桥、长田、西环和原群利村的户籍学生;海昌街道原农富村、水产村的户籍学生。
4.紫微初中:海涛路以东、海洲西路以南、文宗南路以西、钱江西路以南、黑木板桥港以西、江南大道以南区域;海洲街道金龙、民和、双凤村和原东长、新庄、新桥、西郊村的户籍学生;马桥街道民胜、利众、新塘、马桥、正阳、柏士、先锋、新场、桐溪村(社区)的户籍学生。
5.鹃湖学校和狮岭学校初中学区与小学学区一致;双山实验学校学区参照原有学区执行。
报名和录取办法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第1-5批次),请携带相关材料于5月19日(周日)到所在学区的学校申请预报名:
具有“两证”(指新生具有四街道的户籍、父母或新生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按份额共有的房产,父、母、新生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直管公房或廉租房,且无其它房产。下同),且“两证”为同一学区的新生;按原村、社区户籍直接划入相关学校的新生。
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持直管公房或廉租房房卡的,还须提供新生及其父母无房证明(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办理,下同)。
具有“两证”,但不在同一学区的新生(以房产证件地址确认学区)。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父母及新生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新生户籍须在此房产内),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产证的新生。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等证件和复印件,父母及新生“无房产证明”。
4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报名时请携带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
注:新生户籍、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在4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办理的,也可在学区学报申请预报名。
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第6-8批次),请于7月6日(周六)到相关地点申请预报名:
6非本市户籍,父(母)或本人在四街道持有有效房产证件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10分及以上。
具有本市非四街道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
8非本市户籍,父(母)在四街道经商(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父(母)在四街道企事业单位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的新生。如父(母)均非本市户籍,须有一方参加新居民积分管理并达到10分及以上。
注:错过学区学校报名的第1至5批次(含5月20日至7月5日办理房产、户籍和错过在学区学校报名)的新生,在硖石小学申请预报名。
符合(6)(7)(8)批次条件的新生,如房产地址(不动产权证地址)或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地址在“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桃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鹃湖学校、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学区区域内,且营业执照办理或单位缴纳社保满两年及以上的(须连续,补缴无效)的,到硖石小学预报名。其余新生,按房产(不动产权证)或父(母)营业执照或工作单位地址到狮岭学校、双山实验学校、马桥中心小学和湖塘中心小学申请预报名。
预报名时请携带户口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契证、土地证或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人的身份证。非本市户籍新生,须提交《海宁市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由新居民事务部门出具)。
以上第1至8批次中如新生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还须提供其它亲子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新生出生证、父母结婚证等)。
录取办法
1.第1至5批次中通过材料审核的新生,如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预报名登记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则由学校按“招生批次”分批录取;当同一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同批次中主要证件(户籍、房产证件)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2.第1~4批中,新生户籍或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在规定截止时间后的,录取时统一放在第4批次后。
3.第1至5批次中未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含5月20日至7月5日办理房产、户籍,错过在学区学校报名)和第6~8批次新生由教育局根据资源情况统筹安排(其中第6批次按办理房产时间先后安排)。
▼其他▼
1.享受军人、引进高端人才、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驻海宁高校教职工子女和父(母)持有“直通卡”等政策优待入学的新生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在4月底前提交。
2.少体校招生方案5月下旬报教育局,经教育局和文体局批准后实施。拟录取名单须在7月上旬报教育局,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3.2020年起,在实验小学、紫微小学、南苑小学、桃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小学、硖石小学、文苑小学、海洲小学、鹃湖学校、第一初中、南苑中学、硖石中学、紫微初中申请预报名时,营业执照或缴纳社保时间要求为“三年及以上”。
公示和报名注册
1.各招生学校确定本校拟录取名单,上报基教科审核后,确定拟录取公示名单;统一安排的新生,由基教科向招生学校下发拟录取公示名单。
2.招生学校将拟录取公示名单在招生学校和新生毕业幼儿园(小学)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3.招生学校将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上报基教科;基教科审批后将正式录取名单下发给招生学校;招生学校向家长发放正式录取通知。
4.学期开学前,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到招生学校报到注册。
咨询电话:87229863,87223239(基础教育科)
以上招生办法解释权属海宁市教育局
孩子上学
对于每个家庭来说
都是特别重要的一件事!
大潮君每年都会碰到
错过报名后来问该怎么办的家长
真是太粗心了!
赶紧把这条消息扩散给
今年孩子要读幼儿园、小学、初中
的家长朋友们!
千万别错过了!
大潮君又加班了
周末码稿子给大家发布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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