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发臭!西红柿发霉!合肥一幼儿园后厨被爆“变质食材”!官方公布初步调查结果!

文 / 合肥全攻略官微
2019-04-19 09:25

“食”字路口,坚守安全!

合肥市瑶海区水岸花园幼儿园后厨被曝疑似出现“变质食材”,“部分孩子曾经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对此,瑶海区教育局学社办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教育局现已介入调查,将安排学生统一体检。

家长发现“霉变食材”

学生家长王霞(化名)告诉记者,4月16日上午,一名家长偶然发现幼儿园送餐车里“有霉变西红柿”,该家长通知了其他家长,他们一起在厨房找到其他“霉变食材”。

(家长发现的疑似变质食材)

“我们在厨房找到了发黑的包菜,又在冰箱冷藏室里翻出来一盆发臭的肉,当时有位孩子的奶奶闻到肉的味道吐了。”王霞称。

王霞称,家长们发现该情况后立即报案并向教育局反映。“昨天(16日)上午11时,瑶海区教育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过来调查了,说那些食材会封存。第三方检测机构也对一些食材进行了取样。”

“我们没想到会有食品安全问题,(家长们)聚在一起讨论,才发现有十几名孩子上学以后就经常出现肚子疼、拉肚子、呕吐、口臭等症状。”王霞称,家长们怀疑孩子们的症状和这些食材有关系。

水岸花园幼儿园刑园长4月17日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幼儿园食材“一直是网上订购”。“当天送菜的人过来后,我们老师有点忙,还没来得及验收,家长看到了就说菜不好,不能吃。以前有坏的菜我们都会退回去。”刑园长称。对于家长们从厨房翻出臭肉、发黑包菜等食材的说法,刑园长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

相关机构通报最新处理结果

就上述情况,4月17日晚,瑶海区教体局和市场监管局向记者发来通报称,4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区教体局学社办工作人员接到水岸花园幼儿看护点家长电话投诉,反映该看护点食材有问题,现场有10余名家长聚集。

情况通报称,瑶海区市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立即对看护点食堂及原材料库开展全面调查、调取监控录像并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笔录。经查,该看护点存在食品原材料索票索证不全,招聘试用的厨师未办理健康证明情况,现场未发现过期食品和原料。

据情况通报,4月16日13时30分开始,瑶海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大兴镇政府、大兴镇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及教体局法律顾问与家长代表进行现场对话、沟通,听取家长代表的问题反映及诉求并现场给予回应。家长代表对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处理意见初步认同。

通报称,目前,园方应家长诉求,承诺将组织幼儿进行身体体检。区教体局已协调公办园园长1名、助理2名及后堂工作人员立即进驻该看护点,协助并监管该看护点规范办园行为、保教秩序及食品安全。下午17时,聚集的30名幼儿家长和看护点幼儿已经全部离园。

同时,瑶海区教体局会同区市监局、大兴镇政府安排专人蹲点关注,区委宣传部、公安部门关注网上舆情。区市监局将深入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同时布置对全区学校、幼儿园(含看护点)食堂进行再排查再整治,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后续情况将持续跟进。

网友热议

@行走在摄影路上-zhang:什么钱都要赚!是家长没给钱吗?还是少给钱了?为什么要伤害这些无辜的孩子!每次看到这样的新闻都让人心寒!

@我们都有一些说不出的故事:@请你-药不要停:从去年开始已经看到合肥几例幼儿园给孩子吃变质过期食物的新闻,比如常春藤幼小衔接,还有另一家幼儿园的霉变大米,都是当时闹的挺大的

@快刀斩球:餐饮公司可以去接管,服务保证,品质保证

@daisy7824:希望教育部门能真正抓好!

幼儿园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2018年9月份安徽芜湖市鸠江区童馨、得得贝两所幼儿园竟然给3岁的孩子吃臭鸡腿、霉米、霉馒头……食堂灶台不仅覆盖一层厚厚的油烟,而且居然在打扫清洁了的情况下还有很多蛆虫!!!

2017年3月“给孩子吃的桔子和梨都是8毛钱一斤,变质发黄的大米,苹果都发霉了。”一名幼儿园家长称,涉事机构为安徽省合肥市飞翔鸟幼教集团旗下5所学校,共有900多名幼儿。

中小学幼儿园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近一段时间以来,

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偶有发生,

引发社会高度关注。

很多网友建议,,

实行学校校长与学生在食堂一起进餐的制度。

日前,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共同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规定》将从4月1日开始执行。

《规定》要求,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还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用餐信息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明确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相关责任。还应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组织师生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同时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应当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应当满足检验需要,不得少于125克,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留样食品应当由专柜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

为这些细心的家长点赞!

不要怪家长较真

孩子的问题涉及到每一个家庭的底线

食品安全问题更是重中之重

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关于儿童食品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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