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一女司机驾驶“黑校车”非法接送幼儿被罚款万元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有效预防有关校车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临颍县交警大队重监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辖区内校车的安全畅通,减少校车事故发生。
2019年7月4号,临颍县交警大队重监办民警接群众举报在本县大郭乡有一辆车牌号为豫LKN6**的面包车非法接送幼儿,并提供了该车的行驶路线,接举报后,重监办民警迅速行动,7月5日早上6点准时在大队集合,于7点10分左右查获这起使用“黑校车”接送幼儿违法行为。
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8人,实载7人(6名幼儿) ,且无校车运营相关资质。民警用警车将幼儿护送至学校,随后将驾驶人带回到临颍县公安局办案基地,经核查,司机杨某,女,29岁,发现该驾驶人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18条,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