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今年幼儿入园严禁计划外招生、严禁跨区域招生

浦东新区今天下午发布2020年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幼儿入园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各类幼儿园应按照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幼儿入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适龄幼儿和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损害幼儿身心健康,不得提前招生。2020年浦东新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统一纳入浦东新区适龄幼儿入园报名系统,进行规范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招生工作,严禁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
4月15日—4月23日,有意愿的幼儿园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线上园所开放日活动。4月24日—4月30日,适龄幼儿监护人须在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shrydj.edu.sh.cn,也可通过市政府网站“一网通办”栏目进入)进行统一的入园信息登记,获取上海市适龄幼儿入园信息登记编号。登记编号作为幼儿进行区级入园报名验证的凭证。信息登记的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幼儿园托班、中大班插班转园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幼儿不在本次入园信息登记对象范围内。登记条件为幼儿和监护人根据本人情况须持有以下证件之一:(1)本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号);(2)非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3)外籍:护照。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当入园适龄幼儿人数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数,按照幼儿户籍迁入时间先后排序入园,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原则上三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就近入园,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浦东新区教育局表示,区教育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招生监察工作机制,监督招生入园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园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入园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新民晚报记者 王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