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高架路上酒驾逆行撞警车,车上还有一名幼儿!批捕!

文 / 广东政法
2020-11-21 08:19

11月1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相关情况。2019年1月至2020年10月间,该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涉交通类刑事案件1052件1057人,罪名主要集中在危险驾驶、交通肇事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其中,危险驾驶案受理927件932人,占比88%。浦东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唐斌介绍,绝大部分是醉驾案件,反映出当前酒后驾驶案件发案数量仍然不少,一些驾驶员的法制意识严重淡漠。

在该院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中,一出租车司机夜间酒后驾驶逆行6.6公里,社会危害极大。

2020年11月4日凌晨,犯罪嫌疑人朱某驾驶出租车在上海儿童医学中心门口泊车候客,期间在车内饮用了自备的白酒。当日凌晨4时许,包括1名幼儿在内,3名乘客乘坐朱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居住地。

朱某驾驶出租车,在未开启前照灯的情况下,驶入逆行车道,再逆行驶上高架路,逆行距离长达约6.6公里,沿线多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对其紧急避让。4时10分左右,同车道内一辆载有浦东机场来沪航班隔离人员的转运客车对该出租车紧急避让,出租车与大客车后执行防疫保障任务的警车相撞,造成警车内民警和出租车内乘客受伤。经鉴定,朱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0.69毫克每毫升,属酒后驾驶。

11月16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朱某批准逮捕。

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某于2020年10月5日晚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61毫克每毫升,达到醉驾标准。汪某某驾车进入长江隧道后,竟逆向行驶长达7分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汪某某同样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捕。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每一户家庭。希望通过梳理总结案件,对社会公众起到借鉴教育作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锦华说。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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