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师如何对幼儿进行口传身授?

文 / 一舞一实
2021-04-19 18:16

口传身授教学包括教师的口头讲解和以身示范两个方面。

老师在舞蹈动作示范时应给予孩子合适的讲解,有时孩子的视觉感受并不精细,对老师的舞蹈动作不一定能看清、理解和掌握。

这时老师用语言加以指明,让孩子注意到细节部分。

但如果老师在舞蹈动作示范时用枯燥无味的语言 “ 踢腿、转身 ” 等或用舞蹈术语去进行教学,必然会让孩子们丧失了学习的乐趣和兴趣。

所以在口头讲解时尽量用儿化语、形容词,如:踵趾小跑步可说成脚跟脚尖跑跑跑;三踏步可以说成走走走跳等。

或将故事情节带入舞蹈动作学习中。

如小班舞蹈《小白兔》的教学,在身体动作示范时加上故事的部分内容:小白兔在草地上跳跳蹦蹦,这边看看,那边看看有没有萝卜(在场地的周围蹦跳)呀,那里有个大萝卜 ( 用手捂嘴做惊喜样,并用手指向前方 ) 。小白兔高兴地拿起萝卜回家了(用手从地上做拣起物体的动作并蹦跳离场 )。

在带领孩子们学习的过程中反复边舞蹈边讲述,孩子的兴趣高昂,动作准确。

另在舞蹈教学中老师还应注意的是要让孩子学习随着音乐节奏的快慢、强弱舞动,而不是靠听口令或数拍子来进行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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