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小孩当什么了?”幼师将幼儿拽进厕所殴打,还骑在幼儿身上?

文 / 绥青新闻
2021-05-05 18:13

在2021年4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有家长爆料称,在新华谷瑞幼儿园,因为孩子在上体智能课的时候跑出去玩滑梯,班主任就把孩子拽到监控死角的厕所进行殴打,扇耳光、拳打脚踢,监控还拍到女幼师骑在孩子身上,将其压倒在地……

在4月30日上午10点43分,当天是星期五,根据监控视频显示,新华谷瑞幼儿园的一名女幼师将很多孩子拽到幼儿园的厕所位置,因为是监控的死角,但通过女幼师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在扇幼儿的耳光并对他们拳打脚踢。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在4月29日中午12点04分的时候,女幼师骑在了一名幼儿的身上,将其压倒在地,观看监控视频的家长不淡定了,愤怒地说:“这是要干什么?把小孩当什么了?她那么重!压在一个孩子的身上?”

学生家长金女士向记者介绍:“昨天,幼儿园上体能课,有几个小孩比较调皮,然后就没上课,去玩滑梯了,老师就领着小朋友上厕所,厕所是死角 ,没有监控的,她就在那里把几个小朋友打了,这件事不是幼儿园小朋友向我们反映的,是一个家长中午去给小孩送药,就在楼梯口听到那个老师跟几个小朋友说‘你看看,你妈又打语音电话来了,你回家不能告状,要是告状的话,明天就怎么样你’,没看监控之前,这个老师一直否认,说我们怎样冤枉她之类的话,她说她就是轻轻地推了一下,看了监控之后,她就直接跑了,现在联系不到她,园方也联系不到,园方一开始也不愿意给我们看监控,报了警之后,园方才愿意给我们看监控。”

那名家长发的部分内容:

(前面有一部分内容)然后,下午孩子回家之后,我就开始问,刚开始,孩子说没有凶,我又问了两次,我说“你要说实话,不能撒谎,妈妈不会生气的”,然后,我闺女就说凶了,我说“在滑梯那里凶的吗?”她说是在厕所里打的,然后,当我给李某某听我闺女录音的时候,她说“你是在错误引导你的孩子,得出的错误结论”,我说“我只是问了凶没凶,她直接说打了,我怎么错误引导了?”

(前面有一部分内容)“我承认我语气不好,但是,这不能作为你朝孩子撒气、揍孩子的理由”(对李某某说的话),然后我还没说完的时候,她就把语音挂了,随即给我发了孩子玩滑梯的视频,还是没穿外套,我再给她打语音的时候,她就拒绝了。

正好我闺女今天忘了拿药,我接着就去幼儿园送药,然后,上楼梯拐弯的时候,就听到李某某说“你妈妈又给我打电话了,你回家不能告状,要是告状的话”,什么就不给你吃,不许哭之类的话,我就走出去了。

李某某看见我的时候很震惊,表情没收住,很尴尬地笑了,我当时没说什么,我就把药给她,然后蹲下看我闺女,发现她眼睛有点肿,我闺女抱住我的脖子说“妈妈你带我回家吧,我回家看动画片”,我没多想,更不知道孩子刚挨完揍……

记者联系到新华谷瑞幼儿园的上官园长,上官园长表示:“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正在和公安部门进行协调。”

在5月1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对谷瑞幼儿园教师打骂学生事件的处置情况通报”:

5月1日,网上出现谷瑞幼儿园教师骑孩子、打耳光视频,家长质疑该园幼师存在虐待儿童行为并报警处理,事件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目前,谷瑞幼儿园已停园整顿,公安机关正对涉事人员进行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在5月2日,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4月30日19时32分,我局接到罗庄区盛庄谷瑞幼儿园老师殴打孩子的警情后,立即组织治安大队、盛庄派出所警力走访相关人员,调取有关证据,并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女,47岁,枣庄市薛城区人)进行调查,目前,李某某因殴打他人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

绥青新闻评论:

虽然监控并没有拍到李某某的施暴过程,但通过孩子们的陈述,还是可以印证李某某殴打幼儿的行为,再加上李某某存在将孩子压在身下的行为,都是可以认定她实施了殴打行为的证据。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网友称,李某某并没有幼师资格证,那么,李某某的这份工作肯定是保不住了,此外,如果能查明李某某还存在更恶劣的虐待行为,造成恶劣后果的,李某某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不过,从目前看来,这种可能性不大,在这件事情中,幼儿园方面也存在严重问题,除了对李某某的行为未监管到位之外,甚至可能存在故意纵容、包庇的可能,否则,也不会不让家长看监控,而幼儿园明知道李某没有幼师资格证,却仍然聘用李某某担任教师,属于故意行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如果进一步查明幼儿园不具备相应的办学条件,幼儿园被取消办学资格也是很有可能的。

那么对于此事,大家还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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