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3-6周岁儿童营养,学龄前集体餐每天食物不应少于12种
来源:今日头条•食品行业眼 / 作者:秋山辉
学龄前儿童的年龄较小,但对食物和营养又有特殊要求,学龄前儿童集体餐的选材和加工也需做相应调整。
目前,中国营养学会就团体标准《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征求意见稿),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意见稿指出,为满足3-6周岁儿童营养健康需求,学龄前儿童集体餐不宜用果蔬罐头食品和加工肉制品制作,且该种集体餐每天包含的食物种类不应少于12种。

多种食物
一、学龄前儿童集体餐应符合7大基本要求
《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征求意见稿)指出,学龄前儿童指3到6周岁的儿童。该标准适用于为3-6岁学龄前儿童提供集体餐饮食品的单位。
该标准意见稿规定,学龄前儿童集体餐应符合以下7大基本要求:
1.食物多样、营养均衡。这样规定的原因是3-6岁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对各种营养物质需求量较高,且该年龄段儿童可吃的食物种类和膳食结构已开始接近成人。
2.膳食清淡、质地松软。学龄前儿童消化系统尚未完全成熟,咀嚼能力还较差,所以,集体餐应符合这些要求,以保证学龄前儿童获得全面营养,并能良好消化吸收。

容易消化的小笼包
3.能量适宜,优质蛋白质不低于膳食总蛋白质的50%。因3-6岁儿童发育很快,所以,应保障蛋白质和优质蛋白质的供应量充足。
4.一日带量食谱应遵循平衡膳食原则,做到主副搭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干稀搭配。
5.餐厨用具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有的劣质烹饪工具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会危害食品安全和儿童健康,所以,餐厨用具安全质量必须合格。
6.食物加工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这方面,有详细的食品安全标准。

卫生干净的食物加工厨房
7.烹调方法合理,以煮、炖、蒸、炒为主,少用或不用油炸、熏烤类烹调方法。油炸、熏烤类食品容易产生致癌物或潜在致癌物,儿童更应少吃。
二、加工学龄前儿童集体餐,每天食物不应少于12种
为满足学龄前儿童营养需求,对集体餐每天和每周的食物种类,《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征求意见稿)都做了规定,具体如下:
1.学龄前儿童每天食物种类
学龄前儿童平均每天摄入的食物种类应不少于12种。早餐、中餐、晚餐都应有主食和副食。每天主食应包括谷薯杂豆类中的3种以上,且粗细搭配。

主食和副食的搭配
副食至少要包括鱼禽畜肉类、蛋类2种及以上,蔬菜类、大豆及制品至少4种以上。
加餐食物以新鲜水果、奶及奶制品类和谷类食品为主。
而且,该标准意见稿对每天应摄入的食物重量也做了要求,但由于篇幅有限,在此不加叙述。
2.学龄前儿童每周食物种类
每人每周平均吃入的食物不少于25种,包括谷薯杂豆、蔬菜水果、鱼禽畜蛋类、奶类
和大豆类等。鼓励食物多样化,同类食物之间互换品种。

牛奶和鸡蛋
谷薯杂豆:每周不少于5种,兼顾杂粮类、杂豆类和薯类。
蔬菜水果:每周不少于10种,兼顾叶菜类、菌藻类等不同类别的蔬菜。尽量提供应季水果。
奶及奶制品:每天都吃。
鱼禽畜蛋:每周应不少于5种,优先提供水产类或禽类。每人每天应吃1个鸡蛋。每周应吃1次动物肝脏。
食用植物油:定期更换不同品种的植物油。常用的植物油有大豆油、菜籽油、花生油、葵花籽油、玉米油。另外,茶籽油、核桃油、橄榄油也是很好的食用植物油。
大豆及豆腐类:每周至少吃2次。

营养美味的豆腐汤
三、学龄前儿童集体用餐,不宜用罐头食品和加工肉制品
在学龄前儿童集体餐的材料选择方面,《学龄前儿童集体餐营养要求》(征求意见稿)不推荐以下两类食品:
1.罐头类果蔬食品。因为在加工保存过程中,罐头类蔬菜、水果的营养素可能会比新鲜的蔬菜、水果损失不少,所以,不宜用罐头食品代替新鲜蔬菜和水果。
2.加工肉制品。加工肉制品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人类致癌物(1类),所以,不宜用火腿肠、熏肉、腌腊肉等加工肉制品,制作学龄前儿童集体餐等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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