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建议禁止向学龄前儿童提供电子产品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近年来,手机、电脑等带电子屏幕产品(以下简称电子产品)不断普及,用眼过度、用眼不卫生、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等因素,加上在线教育的快速发展,我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不断攀升。
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胡旭晟建议,出台政策法规科学制定学龄前儿童(2至5岁)在线教育的政策规定,规范面向学龄前儿童的在线教育内容,明确禁止面向学龄前儿童发布在线教育广告和提供电子产品,同时为学龄前儿童家长提供更多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意见。
全国人大代表、六盘水市实验小学教师吴明兰一直关注教育领域问题。她认为,关键要从立法角度加强对儿童青少年使用和配备电子产品的监督管理。她建议,强制规范电子产品生产商采取技术手段或专门生产儿童电子产品,并对儿童青少年实行电子产品严格销售限制等。吴明兰还建议,要严厉打击学校周边各种场所为学生过度使用电子产品提供场地和为少年儿童偷玩电子游戏藏匿电子产品的行为,从外部环境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空间。
建设绿色网络,引导中小学生合理上网、健康上网是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内容。前不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早在2018年8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
同时,家庭也应对此高度配合,家长应当了解科学用眼护眼知识,以身作则,带动和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尽可能提供良好的居家视觉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