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没几天,长春市教育局重要通知出炉!事关校外培训!

文 / 吉地观察
2021-08-31 09:13

规范行政审批

即日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批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支机构。暂停受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暂停受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批准事项,待明确主管部门后另行明确。办学内容变更事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办理,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大大压减数量,无证机构动态清零。

规范培训时间

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义务段学生进行学科类培训。培训时间不得与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点30分,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点。线上培训要注意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规范师资力量

培训机构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从事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规范办学内容

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培训。

规范收费管理

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图/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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