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起 郑州校外培训机构可陆续有条件复课

文 / 光明网
2021-09-30 09:12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工作的通知》,此次复课对象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验收合格后,可恢复线下培训。验收不合格或未申请验收的校外培训机构,一律不得复课。 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一律不得复课。其他部门审批的培训机构复课工作,按照“谁审批、谁管理” 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相应主管部门或各开发区、区县 (市)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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