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检察为民办实事】“检察蓝”唤醒缺失的家庭监护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发现涉案未成年人家长长期对孩子疏于管教,使得孩子长期缺少家人正确引导,最终误入歧途,鉴于此宝泉岭院向该名未成年人家长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2020年5月的一天,犯罪嫌疑人李雷(男,16岁)在其同学张强家中玩耍,见屋内床上手提包内放置大量钱款,遂产生窃取歹意。次日李雷与张强外出打台球过程中,以要去打篮球为名,驾驶电动车行驶至张强家后门,因门未上锁,李雷进入室内从手提包中抽出部分钱款合计人民币6,300元,后李雷将钱款用于购买手机和挥霍。(以上姓名均为化名)
本着对李雷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宝泉岭院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6个月。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自幼父母离异,其跟随母亲生活,母亲再婚后离异,长期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理。李雷曾经学习成绩优异,后因长期缺乏正确引导,导致明辨是非能力差,一时贪念误入歧途。承办检察官认为其母亲未尽到监护职责,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对其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履行监护职责,重视家庭教育,引导孩子积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
承办检察官在向李雷母亲宣读《督促监护令》时,深入解读了制发该文书的意义,告知李雷母亲的监管职责,以及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注意事项并要定期报告李雷表现情况。转变错误的教育理念,帮助孩子回归正途。承办检察官同时向李雷母亲深入剖析了李雷实施违法行为的自身原因和家庭原因,告知其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宣读仪式后,李雷表示会严格遵守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的相关规定,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好公民,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李雷母亲表示因为家庭教育缺失给孩子造成了消极的影响,今后一定会按照《督促监护令》的内容教育孩子,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让孩子好好改造,不再触犯法律,尽到母亲的责任。
“家庭是个系统,也是孩子们出生后最早接触到的系统。”孩子只有与家庭系统中的每个成员良性互动,才能获得更多的能量,更好的成长。一抹检察蓝,不仅仅要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要唤起社会对未成年人的关心与关爱,帮助未成年人孩子建立正确的三观,引导家庭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家庭监护不再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