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错药,孕妇连服6天避孕药
高龄怀孕,来之不易,47岁的朱女士和家人都很开心。可是医院的一个失误,让朱女士非常痛苦。
本来医生给朱女士开了一些调理的药,结果药品分拣人员给的是屈螺酮炔雌醇片,字不认识没关系,知道是避孕药就行了。

医院开了药,患者一般按医嘱服用,不会太多关注药物说明,朱女士便是如此。
连服6日后,朱女士才发现自己吃的是避孕药。
至于该药的影响,院长说“没有说百分百有影响,但不排除没有影响”。
看到这句话,笔者本想吐槽,但是不喜欢说脏话,还是算了。

问题出在哪个环节?
院方表示,当天负责复核药品的负责人不在场。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部门规章规定, 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笔者认为,倘若这次事故对胎儿造成影响,或影响了以后的生育能力,周女士,这位即将成为母亲的人,必定遗憾终身。药能治病亦能要命,且能儿戏,院方应当加强业务管理,不可因为一人缺失,就使业务出现故障。希望以后别再出现这种情况,不再有患者为医院的失职而遭罪。
可怜天下父母心,但愿朱女士母子无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