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现不明原因肺炎,国家卫健委专家组已抵达
2019年12月30日晚,网络上流传出一份落款为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的红头文件指出,“根据上级紧急通知,我市部分医疗机构陆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人”。

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不明原因肺炎救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网传称来自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的7名不明原因肺炎患者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就诊。
12月31日上午,健康时报记者致电武汉市中心医院,医院工作人员称,“现在只是不明原因肺炎,我们不是消息发布部门,等官方消息。”
12月31日上午,健康时报记者又致电武汉市疾控预防中心传染病防治管理所,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肺炎患者在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病情应该都是稳定的,还没有确诊是非典,具体情况我们这边也不清楚,具体今天会发公告的。”
随后,健康时报记者致电武汉市金银潭医院,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我们这边收治所有带传染性的,如果要问更多的信息请问武汉市卫健委”。
一位知情人士向健康时报记者透露,目前华南海鲜市场还在进行消毒。
据武汉市卫健委消息,国家卫健委专家组12月31日上午已抵达武汉,正展开相关检测核实工作。
扩展阅读:
“不明原因肺炎”是卫生部门为了更好地及时发现和处理SARS、人禽流感以及其他表现类似、具有一定传染性的肺炎而提出的一个名词。
根据2007年原卫生部印发的《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禽流感”)均是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轻型病例和隐性感染者除外)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所谓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是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①:
1. 发热(腋下体温≥38℃);
2. 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3. 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4. 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参照中华医学会呼吸病学分会颁布的2006版“社区获得性肺炎诊断和治疗指南”),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本文作者:徐婷婷 孔天骄 王艾冰
本文编辑:王真
审稿主任:杨小明
参考资料: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的通知 卫应急发〔2007〕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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