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意外去世,自己却怀孕,公婆以死相逼要生下来,到底要不要生
自己家里有个2周岁的闺女,现在也很纠结:要不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生下来需要养,教育,自己能不能搞定很难说,自己并不想把孩子生下来,但是公公婆婆找私人医院做了B超,发现这个二胎是个男孩,要求一定要把肚子里的孩子生下来,并且是以死相逼,说如果不生下来,老两口准备跳江,本来儿子没了,也觉得没指望了,如果有个孙子还有个盼头儿。

蓉儿妈妈心里也特别难受,毕竟,肚子的孩子也是自己的亲骨肉,可是生出来之后的一系列难题也是让自己没办法承受,公婆虽然表态,只要生出来,孩子的成长都由公婆来管理,但是毕竟是自己的亲骨肉,能不管吗?而且公婆岁数会越来越大,即便想管也可能力不从心。
如果自己真狠心就不要了,会不会公婆真的就想不开了,那自己是不是要负法律责任?自己也一直在想,不生下来是不是自己太自私?但是非要生下来,难道不是公婆太自私吗?
每个人肯定更多的从自身角度出发,这也是人性使然,不能说这位宝妈就自私或者说公婆自私,抛却了情感角度,这位宝妈考虑的经济问题,老人的年龄问题,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老两口的心理目前肯定是很脆弱的,也不能受太大的刺激,也确实很可能会做傻事。

不知道最后这位宝妈如何抉择的,不过确实很多女性虽然有生孩子的欲望,但是有下面这些情况下,却需要暂缓生孩子的。比如:
1.剖腹产未满两年的
剖腹产的宝妈子宫因为需要做手术,腹部出现疤痕,也叫疤痕子宫,愈合不好的话,很容易造成危险,所以需要满两年后才能再生孩子。
2.一直服用避孕药的
一直服用避孕药,又想怀孕的女性,应该在停药6-8个月之后再进行受孕。

3.之前有带环的女性
之前有带环的女性,需要月经正常来潮2-3次之后才能考虑怀孕问题;
4.有急性传染病的
这一点是针对夫妻双方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任何一方,有急性传染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脑炎,伤寒等,都可能会造成胎儿畸形,需要治愈之后再进行受孕。
5.经过射线照射者
经过X射线照射患者,至少需要4周之后,再进行受孕

6.流产后女性
流产后的女性,至少需要一年之后再次进行受孕。
做妈妈,应该是每位女性很向往的一件事情,我一个前同事,一直属于丁克家庭,不准备要孩子的,但是某一天突然就向我报喜,说生了一个娃,我当时特别意外,问她怎么想开了,她说:我都40多了,突然就想有个孩子了,再不要,就真不要成了,所以,抓紧要了这个孩子。
从优生学角度来考虑,上面这些情况还是要尽量暂缓生孩子,等一切都准备好再生孩子也不迟。